什麼是IVA債務重組(個人自願安排)?
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,個人自願安排 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IVA 債務重組) 是面臨破產之人仕,除了破產以外的另一個選擇。 債務人須向其債權人提出償還債項建議,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,並獲債權人通過其建議書,確保債務人的資產可獲妥善分派給債權人。 債務重組條件如下,包括: 有穩定收入但有高欠債額人士,又或人些從事敏感職業的人士。 由於債務人如若選擇破產,債權人亦無法收回所有債款,出現壞帳;因此,債權人也會樂意債務人用債務重組的方式,以償還款項。 可以了解一下整個申請流程及好處;以及留意下面提及的申請資格,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債務重組條件,再考慮用什麼方案處理債務。
IVA債務重組可以重組以下類型的債務
- 銀行的私人貸款
- 財務公司貸款
- 信用卡欠債
- 「一筆清」高息借貸
- 個人應課稅項
- 學生資助貸款
IVA債務重組適合不同的債務類型,無論銀行卡數、私人貸款、公司貸款等等的債務也適合透過債務重組的方法來償還債務。
什麼人適合債務重組(IVA)?
適合欠債超過人工15倍或瀕臨破產的人士。對債權人而言,債務重組(IVA)較大誘因令欠債人還債,讓債權人收回欠款,假若欠債人申請破產,債權人便無法收回帳項,出現壞賬。法例規定,債務人需要透過代名人,代名人會向法院提交報告,交代債務人的資翔及負債狀況,並召開債權人會議,跟與債權人商討及重新訂立新的還款方案,之後法庭會依此頒令,讓債務人按照新方案把債項完全清還,相關的申請亦需經由法庭核准。
申請程序
預計時間 (由提出申請日起計)
第1階段:IVA債務重組諮詢及分析
債務人帶備有關債項及入息等資料進行IVA債務重組諮詢及分析,得到我們接納辦理後, 由代名人擬定還款建議書(當然,我們只接納有把握之申請,因為有部份的欠債情況實在不適合進行IVA債務重組,我們絕不會浪費閣下金錢及時間)我們亦會以豐富經驗平衡債權人及債務人利益,去編寫債務重組建議書,當中除了建議債項的每月還款額、期數、利率外,亦列明了申請人的生活所需開支;申請人的資產如自住物業、私家車、保險、退休金等亦會清楚交代。
第 1 日
進行宣誓,由代表律師將臨時命令申請書呈送法庭存檔
約 2 星期內
第2階段: 聆訊、通告及舉行會議
法庭聆訊,頒佈IVA臨時命令
約 3 個月
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(中英文報紙各一份)
約 3 個半月
舉行債權人會議
約 4 個月
第3階段: 表決及執行
獲出席和投票的債權人或其代表以大多數通過決議(即佔出席及投票債權人所持債款總值75%以上),自願安排實行,每月依時繳交還款,再由代名人安排還款予債權人。
IVA《個人自願安排》
《個人破產》
申請前
較穩定的職業及收入
欠缺還款能力
申請期間
提供現有的資產負債狀況
需要合理交代最近數年間之資產轉移
可能需要解釋有關新借貸之原因
可能需要對半年內之新借貸負上法律責任
執行期間
沒有破產身份
有破產身份
不會知會僱主,現職不會受到影響
如屬敏感性行業 (如: 紀律部隊或金融業),需要知會僱主, 現職不一定得到保留
代名人處理還款事宜
入息扣除基本生活費後,餘額由破產官安排
每月供還定額款項,入息餘額可自由運用
破產官監察日常生活
可出任管理階層
不可出任管理階層
可繼續經營生意
不可經營生意
可以保留現有的專業牌照
多項專業牌照(如:會計師或律師牌)不能保留
多數申請人可保留現有物業
物業將交由破產管理處變賣
可保留及申請銀行賬戶
只能開立一個新銀行賬戶以作出糧之用
可繼續保險供款
需停止保險供款
避免再作借貸, 而一般銀行或財務機構均不會接納其貸款申請
根據法例,如借貸一百元以上,須申報其破產身份
享有出入境自由
離境受到限制,需向破產官交代行程並得到同意
可自費旅遊
不可自費旅遊
一般為期三年至七年,視乎欠債及還款額
一般為期四年,可延長為八年,視乎破產期間紀律
代名人會每年檢視債務人之收入與財務狀況, 然後向債權人報告
每年需由自己填寫一份詳細的收支說明書予破產官
執行期後
沒有破產記錄,信貸評級影響較少
永久保留破產記錄,嚴重影響信貸評級
FAQ
答: IVA債務重組 – 統一債項,需經法庭處理的重組方案,一般適合債項數目較多、欠債比例較高的債務人。 DRP債務舒緩 – 與個別債權人磋商新的還款方案,不需經法庭處理, 費用較平但不是每個債權人均接受債債務舒緩申請 。 IDRP – 是透過與欠債人的最大債權人商談新還款方法的重組債務方案。在整個過程中,只要這最大債權人願意接受欠債人的還款方案,而其他債權人也沒有異議, 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債人之所有欠款。
答:以往曾經由破產管理署署長作IVA的代名人,但由2002年9月開始,破產管理署署長已停止擔任代名人。現在,具法院認可其資格處理債務重組的都是執業會計師。
答:一般銀行只要求欠債人變賣正資產物業,以減輕欠債額。現時大部份負資產人仕及需補地價之業主,其物業都不會受影響。
答:受僱人士當然可以辦理債務重組申請,即使是自僱人仕,只要能夠提供合理的入息證明,也符合辦理債務重組的基本要求。
答: 大部份職業是毋須通知僱主,但亦有某些工作是需要的,如銀行從業員便需通知金管局、上司,警務人員亦需主動向上級申報等。
答: 一般來說,由簽署文件,宣誓,排期上庭直到開債權人會議,約需四至五個月時間,全程會由具經驗之會計師與律師跟進,客人無須操心。
答: 其實大部份債權人當收到債務重組申請通知書,都會體諒欠債人之困難而願意暫停追討款項,直到完成債權人會議,商議了一個新的還款方案後, 才重新開始償還欠款。
答: 根據條例,債務人所提出的債務重組建議,只要有欠債額總值的75%或以上債權人同意便可正式獲得通過。
答: 欠債人於IVA供款期間應避免再作借貸, 而一般銀行或財務機構均不會接納其貸款申請。
答:在供款期間遇到失業或減薪等問題亦毋須擔心,因為IVA供款是比較有彈性的。不過欠債人要停供或暫緩供款,是必須出示有力之文件及經過債權人之同意方可。
答:可以。我們提供分期繳款計劃,一般來說都能有效地減低申請人的財政壓力。